我国首部城市更新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导语 我国首部城市更新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于2020年12月30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3月1日施行。条例创设了“钉子户”解决机制——旧住宅区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专有部分面积和物业权利人人数占比不低于95%,区政府可以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现个别征收。“只要一户不同意,城市更新项目就‘停摆’的难题将得到有效破解。 图片 01、城市更新实行政府和市场“双轮驱 国家法律 2021年03月05日 2 点赞 0 评论 704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