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全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2014年7月25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拉萨市人民政府土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果 果 市委副书记、市长、城关区委书记 副组长:占 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 广 民 副市长 扎西白珍 副市长 郑 卫 国 副市长 刘 亮 市政协党组成员、城关区区长 成 员:格桑卓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杨 少 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米玛次仁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明 健 市发改委主任 李 萨 市财政局局长 刘 英 俊 市住建局局长 韩 云 栓 市水利局局长 郭 万 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 玉 梅 市商务局局长 任 玉 萍 市审计局局长 格桑巴珠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旺堆罗布 市统计局局长 次 达 市林业草原局局长 列 桑 市国资委主任 邱 秀 兰 市司法局局长 赵 铁 岭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杜 江 堆龙德庆区区长 春 新 达孜区区长 卓玛次旦 市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少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米玛次仁同志兼任。 责任编辑:白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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